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6/2 11:17:25
来源:深圳民政在线:http://mzj.sz.gov.cn/cn/xxgk_mz/tzgg/content/post_9842316.html
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促进行业信用建设,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相关规定,根据2022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度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19年12月31日(含)前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登记证书满两年,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组织,以及省民政厅委托我局管理的基金会。
(二)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2年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可提前申请参加2022年度评估。
(三)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四)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2021年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年度工作报送情形的;
2.2021年曾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被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五)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组织宗旨严重背离的情形或事件的,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评估内容
按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实行分类综合评估。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和SZDB/Z 250—2017《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及其评分细则,从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督、内部治理规范、业务活动能力、财务管理规范、信息公开规范等方面予以评估。
三、评估材料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评估申报,参评的市级社会组织按照规定时限在网上申报。
四、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24时,参评社会组织可登陆2022年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名平台(https://jinshuju.net/f/LfvHEU)进行申报。
图片1.png
以上二维码有效期至2022年6月20日24时
(二)资格审核。由评估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
(三)材料上传。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评社会组织对照《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登录社会组织工作平台(网址:http://218.17.84.148:9009/SOCSP_O/loginSucceed),点击左侧“活动材料提交”栏并将相关评估材料在对应评分指标附件处上传。参评社会组织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上传并提交相应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提交材料即视为参与等级评估。
(四)专业评估。由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社会组织提供材料进行线上审查,并于7月中下旬开展实地评估,出具初评意见。
(五)确定等级。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评定。
(六)公示及复核。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若有异议,可向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由其按照既定程序予以受理并裁定。复核的资料为初次实地考察时参评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原则上不能修改补充。
(七)发布公告。没有异议或复核结束后,评估结果经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核后进行公告。
(八)颁发证书和牌匾。向获得3A(含)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评估结果应用
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五年。按照我市相关规定,评估等级获得3A(含3A)以上社会组织可获得以下优先权:
(一)可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
(二)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
(三)可优先获得政府奖励。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文)要求,公益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低于3A或者无评估等级,应当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六、具体要求
(一)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全面了解自身建设情况,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请各市级社会组织积极参评。
(二)有意愿参评的单位请对照《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标准,认真做好参评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务必在有效申报时间内完成各项材料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意愿参评的单位务必在有效申报时间内完成各项材料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上报后不可修改。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鼎诚技术经济评价中心
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四川大厦908室
联系电话:0755-82921095,83673156
联 系 人:林女士,王女士
邮 箱:szpg2013@163.com
附件:1.2022年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在线申报操作指引(请先阅览申报指引)
2.2022年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表
3.2022年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报告书
4.关于找回社会组织工作平台账号密码的申请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日
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促进行业信用建设,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相关规定,根据2022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度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19年12月31日(含)前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登记证书满两年,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组织,以及省民政厅委托我局管理的基金会。
(二)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2年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可提前申请参加2022年度评估。
(三)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四)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2021年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年度工作报送情形的;
2.2021年曾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被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五)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组织宗旨严重背离的情形或事件的,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评估内容
按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实行分类综合评估。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和SZDB/Z 250—2017《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及其评分细则,从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督、内部治理规范、业务活动能力、财务管理规范、信息公开规范等方面予以评估。
三、评估材料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评估申报,参评的市级社会组织按照规定时限在网上申报。
四、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24时,参评社会组织可登陆2022年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名平台(https://jinshuju.net/f/LfvHEU)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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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二维码有效期至2022年6月20日24时
(二)资格审核。由评估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
(三)材料上传。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评社会组织对照《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登录社会组织工作平台(网址:http://218.17.84.148:9009/SOCSP_O/loginSucceed),点击左侧“活动材料提交”栏并将相关评估材料在对应评分指标附件处上传。参评社会组织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上传并提交相应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提交材料即视为参与等级评估。
(四)专业评估。由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社会组织提供材料进行线上审查,并于7月中下旬开展实地评估,出具初评意见。
(五)确定等级。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评定。
(六)公示及复核。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若有异议,可向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由其按照既定程序予以受理并裁定。复核的资料为初次实地考察时参评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原则上不能修改补充。
(七)发布公告。没有异议或复核结束后,评估结果经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核后进行公告。
(八)颁发证书和牌匾。向获得3A(含)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评估结果应用
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五年。按照我市相关规定,评估等级获得3A(含3A)以上社会组织可获得以下优先权:
(一)可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
(二)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
(三)可优先获得政府奖励。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文)要求,公益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低于3A或者无评估等级,应当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六、具体要求
(一)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全面了解自身建设情况,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请各市级社会组织积极参评。
(二)有意愿参评的单位请对照《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标准,认真做好参评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务必在有效申报时间内完成各项材料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意愿参评的单位务必在有效申报时间内完成各项材料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上报后不可修改。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鼎诚技术经济评价中心
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四川大厦908室
联系电话:0755-82921095,83673156
联 系 人:林女士,王女士
邮 箱:szpg2013@163.com
附件:1.2022年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在线申报操作指引(请先阅览申报指引)
2.2022年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表
3.2022年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报告书
4.关于找回社会组织工作平台账号密码的申请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日